当申请人按照学校规定提供各种材料以后,并不能就此静坐等待结果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还得与对方学校保持联络。所寄去的材料也未必完全符合对方的要求,如有这种情况,对方会来信要求更正、补充或处理。可能发生的问题很多,其中常见的包括:
1. 不接受成绩单复印件。
2. TOEFL、GRE或其他考试成绩未收到--多数学校对这些成绩只承认ETS寄去的正本,而不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成绩单。但ETS处理需时最少六星期,这种延迟常被对方认为未收到。
3.TOEFL成绩低于标准,要求重考-- TOEFL成绩最低标准470分到550不等。
4. 拟修专业填写不详--许多申请人在填表时,未把拟修专业(Proposed major)填明,对方来信要求补充。
5. 缺少自传、读书计划等材料。
如果入学申请已被批准,通常对方会先以正式函件通知,然后再发Ⅰ-20表,也有些学校要申请者填写一张回执,说明是否接受,还有些学校要求先缴一笔定金(deposit) ,然后才发Ⅰ-20表,这种定金通常在注册时可抵充学费。如果不止一个学校发来录取通知,那么,在慎重选择后应及早通知不去的学校,并退还Ⅰ-20表。
不过主动联络必须适度。催询过频会使对方厌烦,申请人必须考虑对方处理所需的时间,不能期望每一询问函件都立即得到反应,一般而言,当材料寄出后,可去函告知,并询问材料是否收齐或是否还需补寄任何材料。
另有一些学校,由于行政人员不足,不会主动与申请人联络,你不寄齐材料他就不审查你的申请,这是常事,故申请人在时隔一、二个月后未得到对方任何信息,便应该去信催询,请对方告知申请是否已完成,或是否已收到所需的一切材料。
6.尚未收到推荐信。
9. 提出的财力证明数额不足或未经银行证明。
8. 要求更改专业--拟修专业的课程已取消或每年只在秋季开课。
7. 要求提供学位证明。
以上所说的问题常常发生,其原因或是由于申请人不熟悉申请程序,或是由于邮递的延误。但不论原因如何,申请人接信后应该尽快查明予以更正,并将处理情况函复对方。缺少的材料如已寄出很久,仍未到达,则很可能投递错误而遗失。申请人应该再寄一次。